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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
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辦法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董事會績效評估
董事會議事規範
董事選舉辦法
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
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章程
股東會議事規則

道德行為準則
人權承諾與政策
誠信經營守則
誠信經營作業程序
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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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報告

宏璟建設承諾在營運的各個層面,維持高標準的道德準則、公司治理以及有效的當責機制。宏璟建設強化高階管理階層與獨立董事之權責,於投資人關係政策中貫徹資訊公平揭露的作法,並且採用同時促進有效決策及適切監督公司之合規與績效的治理架構。宏璟建設所應遵循的規範包括中華民國公司治理法規以及相關法規。
 

本公司本屆董事會董事11人,其中獨立董事3人,非獨立董事8人,任期均為3年,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董事會運作依法令、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


董事會成員組成就公司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依「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擬定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方針,依性別、年齡、專業背景知識及產業經歷等辦理。有關董事會成員多元化及具體管理目標落實情形,請參閱「董事多元化落實情形」。另為強化公司治理成效,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依據該辦法所訂定之評估程序每年進行績效評估, 近期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詳情請參閱「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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